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竹義步道-鋸樹 (公所外包)

出動一輛吊車,6位工作人員,兩輛貨車,花一個工作天蠻專業的把一些傾斜且體積龐大的枝幹都修剪掉了可惜年度維護經費不足,只完成三分之一而已。將再向公所爭取是否可用專案方式處理...
相關連結:2013年1月20日 竹義步道-鋸樹 (里辦公處)




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燈會結束死灰復燃 竹北又見違規廣告(自由時報2013年3月24日)


相關連結:
(1)2012-10-26 違規廣告入侵 竹縣民怨 環局喊拆-自由時報2012年10月26日
(2)2012-09-24 違規廣告-房仲違貼廣告 釣魚誘捕合法(自由時報2012年9月24日)
(3)2012-06-03 違規廣告-市容髒亂不堪,還有臉辦2013台灣燈會!?
(4)2012-02-24 違規廣告-新竹縣特產!
(5)2012-02-02 選後逾半月 競選旗幟仍掛街頭 - 自由時報2012年2月2日
(6)2012-01-28 活動宣傳旗幟,破壞市容
(7)2011-04-02 違規廣告-新竹縣環保局人謀不臧?
(8)2011-03-13 違規廣告-新竹縣環保局麻木不仁?
(9)2011-03-04 違規廣告-是無政府狀態嗎?
(10)2011-03-04 違規廣告-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11)2011-02-23 惹惱居民的違規小廣告
(12)2010-10-13 竹北市清潔隊清除廣告貼紙
(13)2010-07-24 垃圾廣告貼紙氾濫成災-邱鏡淳競選服務團隊於2009/6/29之回應
(14)2010-07-20 滿街廣告亂貼 竹北人凍未條-自由時報2010.7.20
(15)2010-07-16 垃圾廣告氾濫成災,無法管理?

下文取材於 自由時報電子報 > 燈會結束死灰復燃 竹北又見違規廣告
縣府將重提管理條例送審 〔記者廖雪茹/竹北報導 2013年3月24日〕
新竹縣政府在台灣燈會期間,大刀闊斧掃蕩違規廣告,還給竹北人乾淨街道﹔但民眾抱怨,燈會一結束,廣告物旋即死灰復燃,假日尤其誇張。縣政府表示,將重提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釐清權責。
民眾抱怨,縣長邱鏡淳去年底在就職三週年前夕,和民意代表和社區環保志工一起誓師,向違規廣告物宣戰,燈會期間,確實不再看到滿街的違規廣告,但燈會一結束,廣告又全面地死灰復燃。
縣長信箱也屢屢接獲民眾抱怨違規廣告氾濫一事,尤其是文興路一帶。昨天適逢週六,自強南、北路等道路的路燈、電桿和行道樹上,又可見懸掛小廣告或豎立廣告看板。
縣政府表示,針對違規廣告,前年即成立跨局處廣告物管理改善推動小組,並由工務處研擬「新竹縣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雖然環保、工務、地政、都市計畫等都有相關法規,但各單位因分工權責不明,互踢皮球,自治條例也遲遲未能通過。
工務單位認為違規招牌、固定式的大型廣告物、路霸等是其管轄範圍,環保單位依「廢棄物清理法」取締張貼小廣告;但在假日臨時性綑綁、豎立在路樹的廣告看板,卻游走在三不管的灰色地帶。雖然收假後,多數廣告看板即淨空,民眾諷刺「週六、日是廣告看板的法律假期!」
環保局統計,去年違規廣告拆除八十多萬件,停話二千多件,告發五十多件。除各地清潔隊和臨時工主動拆除小廣告,環保局去年也添購行車紀錄器,每天機動性巡街拍錄「現行犯」,再依車號追查處分車主。
工務處表示,近期將重提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送審,明訂各單位權責和罰則,才能落實執法。

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

志工服務-清除豆子埔溪河堤步道雜草

本里第21鄰志工張先生,清除豆子埔溪河堤步道地磚間的雜草用鐮刀連根剔
(中華路 - 竹北高中段)

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公告-本里集會所交由市公所管理


一、
市公所係里集會所的管理機關,市公所自民國102年31日起實施「竹北市里集會所使用管理辦法」。

二、
民國102年4月1日起,欲借用本里集會所者,請事先向市公所填具「里集會所借用申請書」,並繳交場地費、冷氣費、保證金等相關費用,然後可於場地使用當天前10分鐘向市公所領取鑰匙。

三、
若已預繳費用給本辦公處者,可以繼續使用到民國1023月31日,本辦公處將悉數退還尚未使用場次的費用。

四、
市公所連繫窗口-民政課 林玉麟課長551-5919轉102或撥手機0921-471122

收費標準如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