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100年登革熱防治工作

竹北市公所於100年4月26日召開之100年登革熱防治加強重點噴藥會議,宣導:
環保署所推動100年登革熱防治工作,於5月辦理全國登革熱三級複式動員,各級單位應加強環境整理、清理髒亂點及清除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

圖1-2011年4月29日 竹北市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之教堂旁空地完成除草
圖2-2011年4月29日 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位於萬善寺旁空地雜草叢生

竹義里民國100年度模範母親簡介

圖1-郭蔡凉女士 圖2-李葉草女士

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

會害用路人非死即傷的人孔蓋 - 華興社區二期區段徵收工程

近日華興社區二期區段徵收(竹北高中後方仳鄰豆子埔溪畔)的道路陸續鋪設柏油路面,居民反應工程施做敷衍了事,竟然留下與路面落差達10餘公分、超級誇張的人孔蓋,騎車經過非死即傷,如下圖。
昨天(2011年4月27日)下午已有找相關單位現場勘驗及協商:
施工單位-名茂工程 專案經理徐先生(不克前來由同事代理) 03-551-9663 0961-020-905
路權及養護單位-竹北市公所工務課楊小姐(不克前來由同事代理) 03-551-5919*121 0932-329-553

惟雙方未達成共識
竹北市公所的看法:
人孔蓋回收,由名茂工程製作鋼筋混泥土的水溝蓋
名茂工程的看法:
(1)非工程範圍 (2)在人孔蓋上舖一片鐵板,以瀝美土加封

主辦暨監工單位-新竹縣政府工務處 聯絡人-范先生 03-5518102*2659 手機:0958-471-921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佔用道路 危害安全的交通號誌-華興社區二期區段徵收工程

近日華興社區二期區段徵收(竹北高中後方仳鄰豆子埔溪畔)的道路號誌及路燈陸續裝設,居民於散步時,赫然發現竟有佔用道路,設置於馬路,危害安全的交通號誌,如下圖。
今天(2011年4月27日)已電洽(03-5518102*2735)縣政府交通旅遊處協助處理。



中央路與華興街口常有車輛轉彎紅線處違停下貨 請竹北派出所加強取締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竹北華興社區區段徵收強迫點交陳情案

縣府未將配地整平,留下深達2公尺餘、寬約6~7公尺仍有水流的國有水利溝渠,卻要求華興社區區段徵收地主於2011年3月30、31日點收;並於通知函上說<如未按指定日期時間到場接管者,視為已接管,並自指定之日起負保管責任>。

地主們群情激憤,痛批縣府不顧地主的權益,行逕惡霸、吃人夠夠。遂向 蘇明輝議員陳情。

縣府安排今天(2011年4月22日)上午現地會勘,由蘇明輝議員、縣政府地政處、縣政府工務處、竹義里辦公處及十餘位地主一同參加。地主們要求-(1)以乾淨土方限期完成整地 (2)賠償延遲費

照片:
(1)又深又寬的水利溝渠及崎嶇不平的大坑洞(2張)
(2)2011年4月1日的陳情書(4頁)





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

撤銷2張罰單 新竹縣前環局長重判7年 - 自由時報2011年4月19日

資料來源: yahoo奇摩新聞-撤銷2張罰單 前環局長重判7年 更新日期:2011/04/1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縣大貨車司機黃聖德93年間連續違法清運建築廢棄物,被竹縣環保局連開2張罰單,總罰款金額22萬元,時任環保局長的巫健次涉嫌違背裁量權,僅因黃某片面陳情書請求,即均予免罰,新竹地院昨天依貪污圖利罪判巫健次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

巫健次:行政裁量權
巫健次曾透過辯護律師陳鄭權喊冤,聲稱主管就本案有行政裁量權,這是檢方與行政主管對於裁量權內容的看法不同所致,他絕對沒有圖利業者。

判決書指出,93年11月6日,男子黃聖德駕駛大貨車載運建築廢棄物,行經新竹縣竹北市中山路,被警方會同竹縣環保局稽查員攔檢,查獲未隨車持有載運廢棄物來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環保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處罰鍰10萬元確定。

黃聖德為求免罰,以「朋友告知一般廢棄物不會被罰,誤觸廢棄物清理法,本人已將廢棄物送至合法棄置場,因本人收入有限,罰款嚴重,深知悔改,請貴局免罰」為由,向新竹縣環保局陳情。

承辦人即稽查員簽辦「維持原處分」,但巫健次卻未查證廢棄物是否已經送到合法棄置場,濫用環保事務裁量權,違背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批示「撤銷原處分」,致黃男因免除罰鍰,而獲得不法利益10萬元。

93年11月17日上午,黃聖德又載運建築廢棄物行經湖口鄉高鐵施工區,被稽查員發現未隨車持有載運廢棄物來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被承辦人簽處,巫健次批示處罰12萬元。

事後黃男又以「營建工程尚未核發,本人廢棄物都送合法處理場,請貴局酌予免罰」為由提出陳情書,巫健次又批示「同意所請免罰,督促確實改善,有再違反從重」,致黃聖德再度免罰,獲得不法利益12萬元。

合議庭認為,巫健次身為環保局長,身居要職,本應堅守依法行政立場,竟無視職務上明知的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而違反法律、利用主管職務機會,濫用裁量權恣意撤銷處分,影響職務公正性。

合議庭並認為,巫健次圖利黃男22萬元,嚴重破壞行政主管應守分際並損害地方環保工作推展,且犯後一再飾辭狡辯,毫無悔意,故重判7年徒刑。

2011年4月2日 星期六

違規廣告-新竹縣環保局人謀不臧?

2011年4月2日僅僅一個下午,街道滿佈違規廣告,琳瑯滿目,還堪稱是充滿希望的亮麗城市,好諷刺ㄚ...

當局者無意解決此一亂象,不願開罰,甚至斷話也意態闌珊,大家都知道源頭管理,只有新竹縣環保局不知道怎麼做!

演變成張貼者無所顧忌,違規廣告越貼越高、越貼越大、越貼越多,把公權力踐踏在腳下。

相關連結:
(1)2011-03-13 違規廣告-新竹縣環保局麻木不仁?
(2)2011-03-04 違規廣告-是無政府狀態嗎?
(3)2011-03-04 違規廣告-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4)2011-02-23 惹惱居民的違規小廣告
(5)2010-10-13 竹北市清潔隊清除廣告貼紙
(6)2010-07-24 垃圾廣告貼紙氾濫成災-邱鏡淳競選服務團隊於2009/6/29之回應
(7)2010-07-20 滿街廣告亂貼 竹北人凍未條-自由時報2010.7.20
(8)2010-07-16 垃圾廣告氾濫成災,無法管理?
















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竹義里100年4月份環境清潔日照片

下圖為竹義里100年4月份環境清潔日照片
集合時間:中華民國100年4月2(星期六) 上午9點30分
集合地點:竹義里集會所
清掃範圍:竹義街、三民路、鐵道與中華路間的河堤空地
座談時間:當天上午11點

註:自民國100年4月起至民國101年3月止,每月第1週週六為竹北市全民「環境清潔日」



重畫巷口轉角處之限停紅線

本里文昌街51巷口轉角處之限停紅線剝落嚴重(檢附照片),若有民眾亂停車現象,警察單位無法開單取締,建請盡速重畫,以利公權力之執行。已於2011年3月1日發函,負責單位是新竹縣政府交通旅遊處(>>連絡資訊)。有居民問-怎麼還不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