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 星期日

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反黑金、反貪腐宣導

以下文章取材於少年網站(http://www.mdnkids.com.tw/)

==反黑金教育、反貪腐 買票、賣票都犯法(102年11月26日)== 文/王志中(律師)

 阿珠打算競選和平里的里長,順便也支持同里內要參選市議員的阿宏。
 某日,阿珠在公園遇到鄰居老吳,順口向他拜票,拜託老吳一定要支持自己跟阿宏,並當場交付現金五百元及競選文宣。
 老吳基於鄰居立場,口頭表示一定支持阿珠,但心裡則想:「一定不能讓這種賄選的人當選。」所以暗自決定要投給另一名里長候選人。
 兩人間的對話恰巧被在公園運動的阿鳳聽到,阿鳳隨即前往警察局檢舉,警察也到老吳家調查,發現了阿珠給的五百元及競選文宣。

六法全書 有法可循

 收受賄賂是一種需要雙方互相意思表示合致才會成立的犯罪類型,但行賄不一定要受賄者允諾才成立,也就是行賄者如果為了「投票行賄」的目的而交付財物給他人,不管受賄者認不認為這是賄選,都成立投票行賄罪;如果受賄者也了解行賄者的「行賄」目的,就會構成投票收賄罪。換言之,買票的人構成行賄罪,賣票的人則構成收賄罪。

 行賄罪規定在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中,分為行求、期約及交付等類型,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我國還制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針對公職人員加以規範,其中第九十九條將行賄行為的刑度提高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公職人員如有賄選行為,將依本法加重量刑。

 本案中,阿珠要參選的里長是屬於地方公職人員,她給老吳五百元要求在選舉時投票支持,已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的交付賄賂罪。老吳明知阿珠行賄的目的,卻仍收下這筆款項,雖然內心不打算投票給阿珠,仍會構成收受賄賂罪。至於市議員候選人阿宏是否也構成行賄罪,則要看他有沒有授意阿珠去幫他賄選;如果是阿珠自發性的助選行為,阿宏完全不知情,則不會構成行賄罪。

你該知道 選賢與能的概念是給有辦事能力、熱心服務候選人的肯定。然而,有些人覬覦公職背後的龐大利益,而不擇手段的換得選票。為了讓真正願意投入心力做事的人當選,我們應該拒絕收受賄賂,並勇於向政府機關檢舉呵!
陳慧珊(臺北市松山高中輔導教師)

竹縣傳賄選 檢大規模約談(中時電子報2014.09.24)

2014年09月24日 04:10 陳育賢、黃筱珮/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新竹縣彭姓男子在中秋節前,以知名連鎖飲品公司推出的蛋捲禮盒,贈予鄉鎮市里鄰長,希望里鄰長支持新竹縣某位鄉鎮候選人。檢方23日動員23位檢察官、百名警力,並由檢察長彭坤業指揮警、調人員大規模傳喚逾百名里鄰長釐清案情,正漏夜複訊。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林李嘉指出,檢察官廖啟村23日指揮新竹縣警察局、新竹縣調查站偵辦一件賄選案件,查獲由新竹縣彭姓男子透過多位里長,以中秋節名義發送禮盒給鄰長,為某位候選人賄選,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賄罪。

林李嘉表示,全案至昨晚為止共傳喚11名里長、鄰長逾百人,出動23名檢察官、16名檢察事務官辦案,指揮縣調站、縣警局人員兵分多路傳喚鄰里長釐清案情。全案是新竹地區首宗疑似賄選案,也是全國第2件,竹檢非常重視。

據辦案人員指出,中秋節前,彭姓男子以價值300餘元的蛋捲禮盒,交由新竹縣某鄉鎮市的里長,並要求里長再把禮盒轉送給轄內鄰長。

至於彭姓男子是否和某候選人有關,仍有待調查釐清。

由於有里長疑似在送交禮盒時,向鄰長喊話,指送禮盒的人希望里鄰長能夠持某位候選人,其中有8位里長在拿到禮盒後,直接向新竹地檢署檢舉。

據了解,有部分鄰長直喊冤,指當時收禮盒時直覺「怎麼今年特別好?」但里長告知說是要送給小朋友吃的,因此沒多想,就直接收下,那知怎麼會涉及賄選情事。至截稿前,檢警調仍在偵訊、複訊,以釐清全案。

竹檢重申,選舉將近,檢方對賄選案件必定從嚴追訴,呼籲候選人或樁腳,千萬不要以金錢或暴力介入選舉,以免觸犯刑責。

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豆子埔河堤步道枝葉清掃

上午6-8點,竹義里辦公處服務團隊總動員(顧問&鄰長&志工),
清掃豆子埔河堤步道枝葉(中華路~華興街),大家辛苦了! 此次活動相簿

2014年9月19日 星期五

豆子埔溪河堤步道圍籬修剪(中華路-義崙橋)

2014年9月19日,豆子埔河堤步道圍籬修剪(中華路-義崙橋),張顧問、楊顧問與我三人,從上午5:30-8:30,感謝 湯桂蓮小姐於散步時順手拍攝曰:「竹義里3劍客,有你們真好」。

豆子埔溪竹義里段(鐵軌~華興街)之河堤步道堪稱是最整潔、美麗之處,係竹義里辦公處服務團隊傾全力維護之成果,亦被竹北市公所評選為「竹北市無菸檳健走步道」,敬邀鄉親多加利用...

相關連結:2014年1月11日-2014年植樹活動 2013年8月27日-竹北市無菸檳健走步道啟用